2007年10月5日 星期五

博物館 vs. 營利 (下篇) 創意營銷部門的重要

現在的博物館就是不敢 也不願 讓自己變成一間門庭若市的好店
當然我不是說全部(像古根漢就是連鎖博物館企業)
而是從大部分的博物館組織編制中可以看出來 休憩與研發產品並不為他們所重視 甚至是輕視
這禮拜北美博物館史何老師也提到
博物館目前的新十大功能是:

觀光,休閒,經濟,宣傳,娛樂,創造,收藏保存,研究,展示,教育


我非常認同

前六項看似新潮 其實是與傳統功能環環相扣 密不可分 且能互相增益的
博物館富有創意的展示能娛樂大眾 激發觀眾的創意
並在觀眾輕鬆休閒的心情之下
宣傳展示中的觀念與想法 發揮其媒體論壇的功能
當然 收藏研究是以上的基礎

但可惜的是目前博物館的編制不夠靈活 前幾種重要功能往往都是委外 或者不被重視
當然 或許部分原因是因為是公務機關 但這並不能成為藉口

博物館缺少了一個重要的部門  來包裝觀眾的整體參觀經驗
或許叫做"創意營銷部門" 基本上是負責將研究或展示的內容用更有創意的方式傳達給觀眾
不只是透過展示 更要以整個館所有的服務與設備當作媒介
比如餐飲 廁所 賣店 建築庭院 休息室 服務人員 甚至是停車場
都要以創意巧思製作與主題相關的 細膩的包裝呈現
讓缺乏壯觀宏偉建築空間的博物館 創造更具"視閾性"的空間(脫離日常生活空間的,令人驚奇與沉迷其中的場域)

若以上的空間與博物館展示氛圍不和諧 整個博物館經驗就會有扞格不入的感覺
感受這種東西似乎很虛幻 卻往往是最真實的 甚至比知識還要真實
因為資訊是你若沒有動機就不會想去接收的
首先要激起觀眾的感覺 與想要了解知識的動機 展示才可能產生效果
否則策展人與研究員的辛苦往往都成白費
這是很可惜的

這樣的部門或許需要付出一些成本
但若辦的成功的話 將會帶給博物館意想不到的收益
除了提升展示與教育的成效
更可能有多餘的經費來幫助研究或收藏

因此 誰說博物館與營利一定非劃清界線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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